我县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作者:寸红亮 发布时间:2012-12-30 13:23:04 点击率:20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美誉度不断提升,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行业形象,切实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县以旅游行业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为契机,以银都水乡新华村景区和大理丽江黄金旅游线沿路购物休息站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了我县对外形象,促进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打击
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工商、药监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同步启动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拨付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全县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旅游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我县以大丽公路沿线和新华村国家4A级景区为整治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了新华村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尾随游客兜售、变相强迫消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批评教育,对用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景区内购物点价格虚高、强迫或诱导游客消费、随意私设摊位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二是在大丽路新华村入口设置了检查站,对大丽路过往旅游车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部分旅游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及旅游车驾驶员、导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采取“整治+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大对大丽路沿线旅游休息站的查处力度。对部分旅游休息站购物点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一些经营行为恶劣,游客投诉次数多,经多次教育无效的旅游休息站,整治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肃处置。整治以来,县旅游专项整治领导组共受理18位游客针对大丽路沿线7家休息站存在购物欺诈的投诉,现已全部办结。其中,松桂万福土特产经营部因存在欺诈游客行为,遭游客多次投诉,无视法纪,屡教不改,依法吊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收无证经营的药材。
强化宣传,发动群众,整合力量,及时处置
县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工作组先后到新华村、泰安滇缅玉石城、边陲古寨等景区开展宣传活动,向游客、周边群众发放《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制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牌,摆放于游客较为集中的醒目地点,提醒游客不要购买兜售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效果明显。针对新华旅游景区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旅游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等一些不文明行为,我县聘请了部分村社干部和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的群众为旅游市场监督员,广泛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在景区内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在国庆长假黄金旅游周期间,还组织了青年志愿者在大丽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咨询站,累计向过往游客发放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旅游咨询1100多次。
在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处理游客投诉案件,第一时间处理境内旅游业网络舆情。同时,我县还加强了对大丽路沿线旅游休息站的巡逻,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完成相关督促检查工作,派出所民警将平时正常的巡逻和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巡逻相结合,既解决了旅游行业执法人员不足的同时,又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
我县通过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旅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我县旅游经营单位及个体总数已达40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达12000多人,间接从业人员达15560多人,旅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今年1至10月,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68.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9.5亿元。
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打击
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工商、药监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同步启动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拨付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全县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旅游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我县以大丽公路沿线和新华村国家4A级景区为整治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了新华村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尾随游客兜售、变相强迫消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批评教育,对用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景区内购物点价格虚高、强迫或诱导游客消费、随意私设摊位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二是在大丽路新华村入口设置了检查站,对大丽路过往旅游车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部分旅游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及旅游车驾驶员、导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采取“整治+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大对大丽路沿线旅游休息站的查处力度。对部分旅游休息站购物点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一些经营行为恶劣,游客投诉次数多,经多次教育无效的旅游休息站,整治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肃处置。整治以来,县旅游专项整治领导组共受理18位游客针对大丽路沿线7家休息站存在购物欺诈的投诉,现已全部办结。其中,松桂万福土特产经营部因存在欺诈游客行为,遭游客多次投诉,无视法纪,屡教不改,依法吊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收无证经营的药材。
强化宣传,发动群众,整合力量,及时处置
县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工作组先后到新华村、泰安滇缅玉石城、边陲古寨等景区开展宣传活动,向游客、周边群众发放《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制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牌,摆放于游客较为集中的醒目地点,提醒游客不要购买兜售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效果明显。针对新华旅游景区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旅游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等一些不文明行为,我县聘请了部分村社干部和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的群众为旅游市场监督员,广泛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在景区内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在国庆长假黄金旅游周期间,还组织了青年志愿者在大丽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咨询站,累计向过往游客发放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旅游咨询1100多次。
在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处理游客投诉案件,第一时间处理境内旅游业网络舆情。同时,我县还加强了对大丽路沿线旅游休息站的巡逻,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完成相关督促检查工作,派出所民警将平时正常的巡逻和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巡逻相结合,既解决了旅游行业执法人员不足的同时,又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
我县通过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旅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我县旅游经营单位及个体总数已达40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达12000多人,间接从业人员达15560多人,旅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今年1至10月,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68.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