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大“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7 11:16:26 点击率:68
4月4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县“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让弥渡的田园风光更美,家园更干净,水源更清,再塑美丽弥渡新形象。
会议要求,下阶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整体整治工作。整治内容要再全面。在开展清洁家园的基础上,县相关部门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拿出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具体的实施方案;整治范围要再扩大。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整治范围从目前的50个村委会扩大覆盖到全县89个村委会(社区);整治投入要再加大。县财政决定再追加安排78万元给新实施整治活动的39个村委会(社区),资金将于4月30日前拨付到位;集中整治时间要再明确。将在民族节、国庆节、州庆、元旦节前等5个时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重点要再突出。继续把祥临路、果河路、城红路、西路、214国道、320国道沿线,毗雄河、城河及县城区、乡集镇、重点村社等作为整治重点;整治机制和挂钩帮扶措施要再明确。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从根本上防止整治工作反弹。县级各部门从4月份起,每月对挂钩村“三清洁”整治活动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要再落实。乡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挂钩单位要从人力、物力上支持挂钩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宣传要再深入。要加大“三清洁”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新闻点评和舆论监督,宣传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效果要再明显。要着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村,使整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奖惩和督查问责。“三清洁”整治工作已列入县对乡镇目标考核内容,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对被通报3次仍不整改的乡镇和部门,取消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和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启动相关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对4月3日对部分乡镇进行随机检查到的“脏、乱、差”情况进行图片曝光。红岩镇、县农业局、新街镇罗荡村委会先后交流了在“三清洁”活动中的经验做法。
县长张世伟出席会议做工作要求。县领导赵正琳、奎凤美、李国才、胡宗藩出席会议。县文明办、县委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挂钩联系全县89个村委会(社区)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