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县“五年民族立法规划”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2 17:14:52 点击率:18
7月11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宗贤带队的调研组到我县就制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民族立法规划(草案)》进行专题调研,我县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
为不断推动民主立法进程,确保立法质量,使所制定的条例更符合州情、体现民意,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州人大分别在州、县两级召开座谈会,收集五年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及将现已收集的立法项目提交会议听取意见。调研工作以座谈会形式在我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召开,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为五年立法工作提出不少意见建议。调研的具体内容包括现有条例需要修订完善的;现有条例需要依法废止的;需要新立法的项目等三个方面。我县人大针对调研内容,经过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纳总结,提出:建议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小寺小庙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五小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土地房屋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网吧游戏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大理州现有14个条例,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统一,没有同上面法律相抵触,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目前不需废止。
通过认真听取总体汇报、个别发言后,调研组一致对我县人大工作给予肯定,我县作为大理州非民族自治县,与民族地方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要求我县要结合本县实际,突出体现立法特色,做到急需先立,重建轻管,使修订完善的立法条例细化到部门,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雄,副主任胡宗藩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大各委室领导参加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