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四保”打造为民服务窗口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4 16:39:16 点击率:38
云南省弥渡县把解决村级组织“有场所议事”问题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完成建制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后,把活动场所建设延伸到自然村,着力把村组活动场所打造成为民服务的便捷窗口。
抓资金整合,保投入到位。每年筹集1000万元资金,以每年不少于100个的建设规模和速度建设村组活动场所。按照新建补5万元,修缮补2万元的标准,分批下达建设计划,充分整合新农村建设、中间村建设、扶贫、计生室、农家书屋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发挥综合效益;采取对口支援、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抓统筹规划,保特色突出。一是突出示范特色。结合村庄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着力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工程。二是突出民族特色。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各村注重吸收少数民族文化元素,体现到村组组织活动场所中,充分展示少数民族文化风貌。
抓组织协调,保责任落实。一是强化领导。县委把自然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之一,抓实抓好;成立弥渡县自然村组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推进会、部署会、协调会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建立了以组织部、民政、发改、财政等8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管理。采取月报的方式,准确掌握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并对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面上督查、重点抽查,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抓监督制约,保运行规范。一是资金专户管理。各乡镇均开设活动场所资金专户,县级配套资金全部按时全额划拨到资金专户,由各乡镇明确专人管理。二是款项分期拨付。按照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款项,激励项目推动和落实。三是资金运行公开。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列入党务、村务公示项目,通过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资金运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四是强化质量监管。采取聘用工程监理、群众监督员等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制定《弥渡县村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严格验收程序,努力把自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五是规范管理。制定《弥渡县村组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好已建村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组活动场所集村组各类组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阵地作用;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基地,组建村级科技、养殖、种植、运销等专业合作协会,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发挥村级活动场所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