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9 11:23:00 点击率:184
根据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州文化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人才发展工作要求,弥渡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在广泛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家)100名,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予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来人来函至文体旅游局办公室垂询。地址:弥城镇人民路花灯大楼二楼,联系人:张松麟 联系电话:816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