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弥渡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3 21:49:32 点击率:387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6月18日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对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认为,五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依靠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取得了连续四年被州委、州政府考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县的好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大会强调,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勇于探索、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圆满完成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本领、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一流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