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十大工程”着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09 14:16:25 点击率:95
云南省弥渡县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以“强组织、增活力”为目标,着力实施“十项工程”,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的工作职责,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做到依法治理、按章办事。全县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村委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充分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提高村组(社区)干部待遇及工作经费。行政村(社区)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给予1350元至1700元不等的基础补贴,其他兼职人员每人每月给予70元至600元不等的补助。每个村委会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000元、治保和调解工作经费600元。每个社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及教育培训经费5000元,每个农村党支部(含社区)每年安排活动经费500元。
努力探索村级债务化解办法。将村级债务化解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每年从乡镇超收分成中固定一定比例的偿债资金,通过清收、冲抵、削减、划转、盘活等措施,逐步清理化解村级债务。同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建立严格预决算制度和借贷款管理制度、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新的不良债务产生。
全面建设村组活动场所。按照“十二五”末实现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把村组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中心集镇、中心村、示范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中间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考核验收硬指标之一,全县每年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村组活动场所不少于100个。目前,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203.26万元,新建村级活动场所25716.57平方米,完成全县85个行政村、13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开展困难老党员关爱行动。设立“弥渡县困难老党员关爱资金”,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荣誉津贴100元;建国后入党、年龄在65岁以上、党龄在25年以上的困难党员,每人每月补助30元;对特别困难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疾病的党员,根据困难情况给予慰问补助,帮助困难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开展党员干部培训。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关党员培训、群团干部培训和农村党员培训“四大培训”工程,通过分级分类使培训更加有的放矢,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党员干部的知识需求。加大“请进来”培训力度,开办“跨越发展讲坛”,每季度邀请1名省州党政领导干部或知名高校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授课,提高全县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实施新一轮“走出去”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干部到国内知名高校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增长见识。目前,已成功将全县12名基层党委书记送入北京大学培训。
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整合,着力构建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其他公开为补充的“五位一体”大公开格局,在公开载体上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同步制定工作计划、同步作出工作部署、同步落实工作措施、同步进行检查考核,提高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创建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在村(社区)党组织中确定10个网络党建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补助设备购置、软件及业务人员培训费1万元,同时,将交通主干道沿线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创建对象,打造“弥渡基层党建示范带”,对每个示范点给予1万元奖励,县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扎实推进网络党建示范点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信息化水平。
完善机关党建考核体系、理顺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利于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开展业务工作的原则,调整理顺机关党组织的组织设置,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健全和完善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扩大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采取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党组织组建,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使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及时把生产管理在一线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形成“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技术创新有党员、建功立业有党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