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寅街派出所“六步”工作法助推执法规范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0 08:03:36 点击率:51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确保民警执法管理工作更具操作性,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弥渡县公安局寅街派出所针对自身实际,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法。
“一”即在全部电脑上创建一个法制FTP共亨盘,把全部有关执法质量的文书、制度、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以及民警办案情况放置其中,方便民警及时了解执法质量更新情况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尽快整改。
“二”即设立二名法制员(兼职、助理法制员)。由副所长兼任法制员,每月有一名民警轮流任助理法制员协助法制员考核所内刑事、行政案件,并为每名民警都建立了执法档案。法制员定期分析民警执法业务上的薄弱环节,归纳总结出个性及共性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为全所民警执法素质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即推行案件审核所内三级把关制。所有案件先由助理法制员细查,再由分管案件的副所长初审,最后由所长终审。确保经过三级审核的案件卷宗,都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条文适用正确,法律用语使用严谨,法律手续齐全完备的要求。
“四”即加强民警执法四种能力培训。组织民警进行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应用警综平台的能力、灵活解决执法难点问题的能力、自查自纠的能力等四种能力的培训,确保每一名民警都能在培训中找准目标,提高自己。
“五”即开展执法理念五种教育。一是进行“为谁执法”教育,使民警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一颗爱民之心,为民执法。二是进行“怎样执法”教育,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进行“执法反面教材”教育,对近年来其他地方发生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纠正在执法理念上的误区和偏差,帮助民警提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四是进行“执法形象”教育,使民警从日常点滴做起,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五是进行“执法态度”教育,形成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执法氛围。
“六”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六项制度。建立日常执法考核制度、执法办案跟踪制度、案件讨论制度、法制员案件审核制度、案件奖惩制度、法制员制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认真对待,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心态、严谨的作风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从而使每起案件、每次执法都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