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行新建居民小区村组化管理新模式
作者:闫云春 发布时间:2011-08-29 17:28:13 点击率:6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弥渡的商品房开发取得了长足进展。仅2008年以来,全县相继开发了10余个商住型小区。这些快速增长的小区一时无法纳入社区管理、加之各小区无业主委员会,小区实有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成了全县社会治安管理的一块“短板”。
针对小区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县公安局多次深入各小区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借鉴村组行政建制、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等经验,整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所社区民警、派驻保安等力量,成立小区服务管理办公室、户籍协管小组、治保小组、调解小组,依托物业管理公司,推行居民小区村组化管理模式,有效破解小区流动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等难题。
弥渡县小区村组化管理模式,就是依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物管公司挂牌成立小区服务管理办公室,下设户籍协管小组、治保小组、调解小组,发动小区群众参与小区管理,发挥小区群众的主导作用,实现小区人口自我管理,治安自我防范,矛盾纠纷自我调解。一是小区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小区各项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区户籍协管小组、治保小组、调解小组,开展小区人口管理工作、治安防控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小区户籍协管小组。在派出所社区民警指导下,建立健全小区户籍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对小区住户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进行管理,将户籍人员进行“分色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动态。三是小区治保小组。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组织小区群众开展治安巡逻,落实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开展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宣传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小区发生的案件、处理各类事件,开展人口管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四是小区调解小组。在司法机关的指导下,按照《弥渡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奖补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小区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纳入全县以案奖补考核,兑现奖补经费。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群众遵纪守法,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做到小事不出小区。
弥渡县自6月份推行居民小区村组化管理以来,落实了小区管理机构、人员,完善了管理制度,各小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仅建宁花园居民区就采集录入人口信息数据1241条,开展警民联动巡逻5次,制作了法制宣传栏2块,整改隐患4处,调解纠纷12起,还绘制了小区警务图,规范了各类管理台账,实现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零发案。形成了“流动人口有人管、治安防控有人抓、矛盾纠纷有人化解”的良好局面,小区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