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三驾马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20:25:20 点击率:67
去年以来,云南弥渡县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完善机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三驾马车”,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治本之策”,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群众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完善机制,破解群众工作难题。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弥渡县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调研,以工作机制的完善、落实和创新作为推进群众工作的有力抓手,有效促进了全县群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群众、职工权益状况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群众工作巡视制度和民情满意度测评及问责等制度,切实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组务公开。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定期排查化解与重点排查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的苗头进行及时捕捉。三是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程序,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四是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预案,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严格考核,促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一是制定《弥渡县群众工作考核办法》,将群众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升降去留、评优树模、公务员考核挂钩,从工作部署、责任制落实、干部联系群众、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接访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对违反群众工作原则,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相关领导和人员严格问责;因群众工作不力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年度综合检查考评“一票否决”,并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格的考核制度,促使干部真心下基层为民服务解民忧,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落实奖惩,激发群众工作活力。弥渡县群众工作考核实行一年度一考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访,自评与上级检查考核相结合。既要听汇报、查看书面记录和原始材料,又要注重当年的工作实绩,实行分项评分,根据总分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中群众工作项记满分。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一律先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后仍不重视群众工作,经常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在下一年度仍评为不合格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涉嫌公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县委群众工作局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建议,报县委批转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对需要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离岗培训、免职调离、责令辞职、辞退及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弥渡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和落实奖惩,弥渡县群众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民意渠道不断畅通,群众反应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矛盾能及时化解,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干部走访群众14278户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900余件,排查出46件信访热难点问题已100%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