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机制”科学构建为民服务保障新体系
作者:雷波 发布时间:2013-03-21 15:22:46 点击率:57
云南省弥渡县不断更新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以完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建立大调解、大公开、大督查三大机制,科学构建为民服务保障新体系,进一步筑牢了党群干群血肉联系。
建立大调解机制,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防线”
一是健全“五级网络”。在县级成立了县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县调解工作协调中心;在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成立调解工作领导组,下设调解工作室;在各乡镇成立调解工作委员会,下设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在村社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工作室;在村(居)民小组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由小组长担任信息调解员。建成了以县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乡镇调解工作委员会、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县调解工作协调中心、乡镇矛盾纠纷联调中心为支撑,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各行业系统、村组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三委两中心一室”,实现了县、乡、村、组、行业调解组织的五级覆盖。
二是推行“五级排查”。建立健全县、乡、村、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实行小组每周、村每旬、乡镇及部门半月一排查,县调解工作协调中心一月一总梳理的五级限时排查调解工作制度,确保排查工作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及时掌握全县社会稳定情况。
三是实施“五级联动”。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层级管理,在全省首家推出《矛盾纠纷层级管理办法》,将矛盾纠纷引入稳定风险评估,明确评估定级标准、初评核定程序、化解责任主体和层级管理流程,推行县级领导挂乡、乡科级领导挂村、村干部挂组、村民小组长包重点户的挂钩联系制度,实行“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措施,实现了五级调解组织的互动。
四是实现“四调对接”。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进法院、进检察院、进公安、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信调对接“四位一体”的调解对接机制,全县矛盾纠纷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五是实行“一案一定补”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全州首家推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对经考核符合定补的已调案件进行每件50—1000元的定额补。在全省首家推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因工作扎实,没有调解案件发生的村组及相关人员实行以奖代补。在全省首家推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实施意见》,对当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认法律执行效力,确保协议执行和矛盾纠纷不发生反复。
六是实现大调解工作“一网联”。坚持以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投资200多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8个乡镇、43个综治维稳成员单位、11个中心村社的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整合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条块力量,全县设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专职主任8名,专职工作人员28名,治保委成员506人、调解委成员778人、信息调解员1271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实现了大调解工作“一网联”。通过545411大调解格局的构建,全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连续7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云南省先进平安县“。
建立大公开机制,着力打造阳光党务
一是围绕“想”公开,超前谋划,确保党务公开强力推进。2007年,弥渡县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印发了《弥渡县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目录》,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2010年,形成了《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弥渡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县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组织保障、措施保障、经费保障三到位,在全省率先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由此实现了常态化。2011年县先后被中央和省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
二是围绕“能”公开,建章立制,确保党务公开有序推进。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握“党员群众需要知道什么”和“需要党员群众知道什么”两个重点,针对6个不同类型的党组织特点,制定了111项党务公开主要目录,各党组织进一步细化目录,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具体。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工作方法。规范公开时间,明确公开时限。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经审批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坚持长期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载体。坚持“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简便有效”的原则,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立体公开网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设立党员活动室和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内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电视、局域网、互联网、电子触摸屏、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是围绕“善”公开,拓展创新,确保党务公开深化推进。发挥示范创优、引领带动作用,做好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从不同类型、不同层面选择了27个基层党组织作为示范点,精心打造培植典型,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党务公开有序开展。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公开资料,对党务公开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严格按照“二二四”的要求及时对公开的内容和相关工作资料分类归档。“二二四”要求即:两本记录,党务公开会议记录和活动记录;两套登记簿,党务公开内容登记簿、群众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记录簿;四类资料,公开事项申报表和原始公开材料,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及登记表、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反馈情况记录等资料。
建立大督查机制,促为民服务落实处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制度。成立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主要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督查”工作领导组,制定“大督查”工作保障机制制度,审定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及督查任务分解,研究解决“大督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对全县督查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督查问效工作按实际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项目工作督查办具体组织实施,县级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把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覆盖全县的“大督查”组织网络。
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全县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由领导组办公室综合督查主体年度督查事项,一个项目一个督查主体,统筹安排,细化分解,明确督查责任。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重要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问效,由领导组办公室协调组织进行。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发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问效,由县项目工作督查办抽调人员进行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问效事项,根据批办交办要求,由批转督查主体具体负责。阶段性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要求开展专项督查问效。各行业督查责任主体结合工作职责抓好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督查问效情况。
三是建立工作通报报告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阶段性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必要时领导组办公室申请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督查问效工作相关信息。各督查问效主体对所开展的督查问效情况,凡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按时书面向办公室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工作结果运用机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问效》专报印发有关领导、监督主体和责任单位。有指导意义的督查报告,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各单位学习借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提出评价意见,提交有关部门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参考依据。需要职能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分解转交相关部门办理,需要县委、县政府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作为县委、县政府完善决策和再决策的依据。系严重失误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依据《弥渡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弥渡县工作落实督查问效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工作落实有力、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组织、人事部门把督查问效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以实绩论成败、以成绩论英雄,让成事者成长、误事者出局、无为者让位,为推动跨越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