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透明”让县委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4 16:37:13 点击率:48
云南弥渡县为提高县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三个透明”,让县委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实行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让县委决策“透明化”。健全完善《中共弥渡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把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常委会、县委工作会议等党内重要会议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以落实。对民生工程建设、县委权力等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参与讨论,进一步拓宽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和途径,推进了县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聘请社会监督员,让党内党外监督工作“透明化”。为加大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社会监督力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弥渡县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基层干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选聘监督员,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社会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感受、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渠道对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落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规范用权、“四重一大”事项决策、群众意见建议办理以及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监督。一些关系到群众公共利益、公共建设方面的问题,群众可通过弥渡政府门户网站“书记信箱”、“县长信箱”表达诉求,也可以通过社会监督员向县委传达心声。
扩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让党务政务 “透明化”。以“统一管理、阳光操作、分类指导、综合服务”为总体目标,着力打造“阳光”党务政务。一是围绕“能”公开,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规范党务公开,建立组织保障、党务公开责任、党务公开审查、党内情况通报、监督员、意见收集反馈、定期督查、重大信息公开报告备案8项保障制度。二是围绕“善”公开,拓展创新。搭建监督平台,畅通民意渠道。实行党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开通监督电话,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开展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三是围绕“长”公开,整体推动。将党务公开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厂务公开、司法公开相结合,建立配套衔接机制,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同步制定工作计划,同步作出工作部署,同步落实工作措施,同步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