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办通知要求全州学习推广“南涧经验”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1 17:37:17 点击率:67
州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在全州学习推广加强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南涧经验”。
南涧县是我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近年来,南涧县立足县情,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与金融的结合点,创新思路,先行先试,精准发力,多点开花,积极探索县城金融服务改革与创新,突破性地开展了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财政扶贫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助保贷”和政企合作担保贷款五大类金融产品,并先后为2760户农户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5.06亿元,贷款余额达3.34亿元;为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1860万元,贷款余额1610万元,财政拨付担保基金补助80万元;已经为3家企业、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0户农户提供财政扶贫担保贷款4300万元,贷款余额4300万元;并在全州率先推出小微企业“助保贷”产品,6户企业列入“小微企业池”取得总计1亿元的信贷授信,2户企业1600万元贷款;采取政企合作入股方式,由县政府出资2000万元、无量药谷出资1000万元入股大理州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获得担保公司3亿元担保额度,其中无量药谷优先享有县内1亿元贷款担保额度,且在无量药谷无需贷款时,可为其它贷款提供担保,目前,共为县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扶持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850万元,在保余额17450万元。2013年,南涧县在全国首创的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荣获“中国农村金融品牌价值榜·十大品牌创新产品”,2014年,南涧县被省政府金融办命名为“三农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县”,2015年,南涧县被国务院列入全国20个小额信贷征信评级试点县之一;经过创新实践,南涧县成功创造了加强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南涧经验”。
通知提出,学习“南涧经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学习推广运用金融产品,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浮动抵押”概念,将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结合,以“一证跨两权”的方式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业务;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财政补助性配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放大倍数一次性综合授信,随要随贷;县财政出资设立扶贫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对担保额度上限建档立卡,发生贷款损失,由担保基金、贷款企业、贷款银行按比例分担;由政府与银行共同筛选企业组成“小微企业池”银行以财政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助保金形成的“助保金池”为风险缓释来开展信贷业务。二是学习借鉴方式,即:精准发力,领导重视,完善体系,严格奖惩。
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切实加强南涧县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学习推广,兼收并蓄、善加运用,总结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提炼,不断加以完善,形成百花齐放的金融改革创新新局面,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