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人大“四结合”抓好工作
作者:左先勋 发布时间:2011-08-26 13:40:38 点击率:19
南涧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为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结合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人大工作更加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为“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努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结合法律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认真总结民族立法工作经验,切实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在民族自治地区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在自治县的贯彻落实。
结合南涧实际。紧紧围绕全县“提高全民素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优势产业、抓实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智、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科学发展”的战略和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的目标,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学习选举法和代表法为重点,探讨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督促落实好县级国家机关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做好“代表工作网络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搞好服务。
结合人民利益。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和代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等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开展好政党提名推荐当选的人大代表回访选区活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努力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意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