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严格考核标准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出实效
作者:杨增翠 发布时间:2012-08-24 14:48:37 点击率: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南涧县创新思路、超前谋划,积极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制定考核指标。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五个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制定了包含“组织体系健全”、“队伍素质良好”、“活动开展正常”、“保障机制落实”、“工作业绩优秀”5个方面共22项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责任,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过程中,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通过抓组织体系建设、党员队伍素质提升、保障机制落实等工作,创造一流业绩,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将基层组织建设年真正抓出实效。
合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评分90分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过程首先由考核组对总数不少于40人的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心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等不同群体进行民主测评,再由考核组对照“考核评分量化表表”逐条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党员群众测评和考核组考评各占30%、70%的比例计算出考核分值,并在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确定最后得分。
严格考核方法步骤。考核工作按照党组织自检自查、考核组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法步骤进行,首先由被考核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再由考核组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开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充分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以严格的考核促进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要求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过程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加大对不合格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限时督促整改落实,以科学的考评体系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真正办成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