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出新规
作者:胡增富 发布时间:2011-06-25 14:19:18 点击率:228
南涧县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出新规
南涧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创建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重新修订出台了《南涧县关于移风易俗节俭办事的规定》。新规在《南涧县关于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的规定》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对领导干部、职工办客作出了更加严厉的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办客规模。新规只允许办婚事(初婚)、乔迁(在县域内首次购房或建房)和丧事三类客,其它客事一律不得请客或变相请客。婚事客、乔迁客桌数不超50桌、户数不超230户;丧事客桌数不超60桌、户数270户以内。同时,一律取消“果酒宴”和“相帮宴”。
二是严格办客审批程序。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办客,由县委审批;乡镇正科和县级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审批;其他干部职工办客,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同时要求当事人申报客事时,必须提供详实的请客名单,在办客日5个工作日之前办理报批手续。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干部职工违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宴客”等“新十条情形”之一的,按照“五条追责”严肃处理。领导干部违反新规的,一律免职或降职处理,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是倡导客事新办。提倡农村办客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反对大操大办,以村规民约等形式加以规范;提倡文明办客,自觉抵制低俗闹婚、乱放鞭炮扰民等行为。
五是监督奖励机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聘请群众监督员实施动态监督。开展群众监督,对经查证属实的首位举报人,给予3000元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