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四必查”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县纪委 胡增富 陈红梅 发布时间:2015-10-21 14:21:22 点击率:68
近日,南涧县出台《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农村基层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四必查”,严防“小官巨贪”和“苍蝇式”腐败。
农村“四风”问题必查。重点查处村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及补助,以及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不守规矩、办事不公、道德败坏等群众反映大、信访举报多的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必查。重点查处村干部侵占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惠农补贴,以及“一事一议”、移民安置、危旧安居房改造、计划生育等奖补资金问题,村组织乱收费问题,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公共资金和集体资金以及私设“小金库”问题。“吃拿卡要”问题必查。重点查处村干部在确定扶贫、低保、救助、救灾等对象时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拆迁、征地、“三资”管理、宅基地和经营项目审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中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参与赌博问题必查。重点查处村组干部参与色情、各种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村组干部贿选等问题。南涧县为确保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四必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县开展农村基层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必查”专项检查组人员在成员单位中抽调。全县8个乡镇先后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扎实开展“四必查”工作。同时组建了由县经责审计局局长任组长的县专项整治审计工作指导组,负责督促和指导8个乡镇专项整治审计工作,8个乡镇也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审计工作组。以发现问题为目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群众意见大、信访举报多、问题突出的重点村(社区)开展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南涧县在“四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肃查处一批腐败案件,处置一批不合格村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强烈、德不配位、问题集中,不适宜继续担任村组干部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