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四项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作者:杨增翠 发布时间:2012-04-27 09:49:01 点击率:110
为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和结构,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南涧县全面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公示、票决、预审五项制度,着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实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度。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应程序,要求各党支部从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到预备党员转正的每个环节都进行全程记实,各党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的《南涧县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完整记录每个操作步骤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规范操作不走样,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根据不同情况对其信息进行为期3至7天的公示,以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对于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其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和政审、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是共青团员的还须公示团组织“推优”情况。对于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除公示与发展对象相同的信息外,还须公示其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实到会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会议的要求,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吸收和转正对象进行逐个讨论、逐个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方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实行党支部、党委、县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按照党支部预审—上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查的程序,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必须通过查看相关材料,审查其入党动机、入党前的现实表现、社会关系和政治历史情况、成熟程度、以及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综合考察意见等。分别通过三级预审的发展对象,方可领取《入党志愿书》,党支部方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