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镇:“五原则”抓实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
作者:南涧镇 杨秋芳 发布时间:2015-06-29 14:50:55 点击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南涧镇坚持五个原则,狠抓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村负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将各级党委的主张和要求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规章制度转化为村民的集体意志,将“要我做”变为“我要做”。
二是坚持依法治村原则,夯实基础,推动重心下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基层上,认真领会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将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紧密结合,大胆创新,弥补法律和政策的不足,填补村庄治理空白,实现村庄治理的全覆盖。除统一要求的规章制度外,每个自然村必须结合实际创新制定1-2个制度。
三是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原则,督促指导、依法有序推行。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充分反映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充分利用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的大好时机,通过走村串户,召开院落会、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村民自治活动的宣传。截止目前,召开镇级培训会3场106人次,成立镇级督查组、村级指导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原则,多举并措,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既要贯彻落实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各自然村的个性特点;既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又要坚持从自然村实际出发,不搞照搬照抄和生搬硬套。加大政策推动力度,深入落实各项制度的保障机制,做好村民自治“百村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根据实际要求,全镇13个行政村的村村自治试点村将在6月底全面完成班子配备。
五坚持简便易行原则,完善档案资料。按照村民自治工作标准,8月底前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并装订成册,制度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