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用青春谱写生命的乐章——记“全国优秀法官”南涧县人民法院龙进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1 10:24:22 点击率:159
龙进品,男,回族,3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1989年,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南民族大学法学系;1993年8月,以南涧县第一位法学学士大学毕业的身份进入南涧法院基层法庭工作。参加工作十八年来,一直扎根于基层法庭,是目前云南省连续在基层法庭工作时间最长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十八年来,龙进品同志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走乡串寨,化解纠纷,服务百姓,奉献基层,以真情维护民族团结,用法律构建和谐乡村。龙进品同志十八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不畏艰难,兢兢业业地工作在远离县城的基层法庭,无怨无悔地奋战在审判工作任务繁重的最前沿,替民解忧、为民谋利,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是基层法官的优秀代表,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2004年至2010年,在公务员考评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2008年3月被中共南涧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7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8月被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号召全州法院向龙进品同志学习;2009年12月,中共南涧县委政法委向县级政法各部门作出向龙进品同志学习的决定;2010年2月被大理州中级法院授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4月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向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州级政法各部门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向龙进品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2010年7月1日,被中共南涧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7月20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法官”;2010年12月14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12月31日 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1年1月7日,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爱民为民模范法官”称号;2011年1月14日被中共大理州委授予“大理州优秀法官”称号。
龙进品同志自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南涧县人民法院马鹿田人民法庭、公郎人民法庭工作,从一名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助理,2003年9月起任公郎人民法庭庭长至今。参加工作18年来,他多次放弃了到院机关工作的机会,扎根基层法庭,忠于法律,心系群众,廉洁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法官应有的先进性,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答卷。他担任法官以来,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潜心钻研“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他以庭为家,以苦为乐,任劳任怨,一心扑在法庭工作上,甘当司法为民的“老黄牛”,为贫困山区法治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爱岗敬业 以庭为家
边远贫困山区的办案条件非常艰苦,一件简单的案子,有可能要花上3、4天路程,也就是在翻山越岭的一次又一次与案件的当事人接触中,龙进品从一双双期盼的目光中,看到了自己的位置和法律的价值。在一些边远地区,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的极度贫乏,常常会因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句本不应该计较的语言冲突而酿成命案,导致一个个家破人亡的惨剧发生。严峻的现实使龙进品认识到: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需要法律保护人们基本的人身权利。面对法庭艰难的工作环境,他没有丝毫的畏难情绪,而是虚心的向老同志学习,在很短的时间内便适应了法庭的工作。18年来,龙进品几乎走遍了法庭辖区所有的村寨。从一名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助理、庭长,一步一个脚印,用他的汗水、忠诚、勇敢和智慧践行着党员的宗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一方平安。他十几年如一日,以法庭为家,以工作为重,一心扑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工作日加班加点,节假日几乎不休息,默默地奉献着。
履职尽责 忘我工作
“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这是龙进品牢记在心的人生信条。为此,他总是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解人民群众之所忧。接待来访群众,他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答疑解惑,多少群众眉头紧锁来法庭,笑逐颜开回家去,法庭里常常是“小龙”、“阿龙”、“龙法官”各种称呼让他应接不暇,东家劝解、西家调停,每天龙进品都沉浸在这种忙碌的工作中,大量的矛盾纠纷在他的调停下得以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诉累,缓解了审判压力。审理案件,他一丝不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结事了。2003年起,南涧法院的新进人员无一例外都要到公郎法庭锻炼,2009年初,县检察院也决定把公郎法庭作为年轻大学生的锻炼点,法庭成了名副其实的“人才摇篮”。最多的时候,龙进品一个人带着4名书记员,既要审理案件,又要培训书记员,工作压力可想而知。
强化调解 全力维稳
公郎人民法庭辖区系高寒贫困山区,辖区内民族众多,人民群众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知识,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依法维权的观念不强,龙进品在法庭工作期间深刻地体会到办案不仅仅要依法裁判纠纷,更重要的是要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化解矛盾。他在审理案件中发现,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很多都是“争气官司”,判决后“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双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为改变这种状况,他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坚持以调串审、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根据每宗民事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龙进品不但注重在庭审中运用调解方式,而且十分注重强化庭前调解。他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的实际状况,将法律讲解和说服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启动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做,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前用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多年来,其所承办的案件调解结案率均在70%以上,成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
指导民调 不遗余力
“防患胜于未然”、“群策群力是根本”,这是龙进品常常念叨的两句话。多年的调解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如果基层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那么有很多案件在诉前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大大减少法院负担。但在与基层调解人员的长期工作接触中,他深深感到,许多基层调解员往往有相当丰富的基层经验,邻里情况熟悉,做民间思想工作有一手,法律知识却相对薄弱,常凭经验办事,处理效果未必理想。有感于此,他不遗余力地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甘当法律播种人,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一颗维护正义的心、一次次为民解忧的行动,让法制的阳光普照辖区的每一个角落。他每年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都在50件(次)以上,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他努力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潜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辖区的治安案件逐年下降。他还利用自身优势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个案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在巡回办案过程中,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调解,通过旁听,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2008年7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清正廉洁 刚正不阿
“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是龙进品同志的一贯追求。在办案中,他严肃执法,礼贿不要,说情不理,请吃不到,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做事,弘扬了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工作18年,据不完全统计,他拒礼拒贿数十次,金额达几万元,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明、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是十分艰辛的,但他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为案件当事人分一份忧、解一道难,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才能无愧于自己的一生,无愧于一名共产党员的称号。
扎根基层 无怨无悔
龙进品作为当年的“天之骄子”一直在基层坚守十八年。他放弃了院机关福利建房的机会,放弃了儿子到县城接受良好启蒙教育的机会。他说“如果我提出来离开,院里还真安排不出合适的人来这里。”因为熟悉而热爱,因为热爱而奉献。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无论坚守的土地是多么的贫瘠,龙进品深知自己与家乡、与家乡的父老乡亲、与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已经浑然一体,在这片土地上他的根只会越扎越深。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基层人民法庭辛勤耕耘了十八年的龙进品,仍然默默无闻的工作着,他决心不断求索,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永不言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