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社会管理创新重实效
作者:黄树勋 发布时间:2011-10-10 08:17:47 点击率:48
近年来,南涧县委、政府紧紧围绕“着力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抓实群众工作”这一工作重点,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南涧县经济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8年该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县”。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州综治维稳一等奖”。
促进了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通过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社会治安秩序根本好转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去年公安机关共受理治安案件219起,查处215起,查处率为98.17%,同比受理数下降126起,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同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共受理治安案件114起,查处104起,查处率为91%,同比受理数明显下降,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较同比有明显提高。
促进了文明和谐南涧进程。在社会管理工作中,该县把文明南涧建设示范工程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抓实绿色走廊、公厕达标、学生沐浴、清除“牛皮癣”、文明养犬、柴改煤电气、文明交通、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园、法制教育进校园和文明形象共10项工程,特别是在绿色走廊工程、清除“牛皮癣”工程和文明养犬工程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公路管养区绿化带建设按县级实施路段和乡镇实施路段划分,挂牌负责,累计植造行道树111946株,植造里程260公里。全县共清除非法小广告3020条,涉及通信号码414个,关停86个通信号码;在县城设置3块固定广告发布栏,给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有地方可贴,有信息可求的场所;设置6个公益性岗位,做好“牛皮癣”的日常清除工作,对县城内发现的非法小广告及时清除,确保市容市貌长期整洁。2010年,该县有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1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1个单位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6个村、3个乡镇和1个社区被命名为大理州文明村、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3个村和1个镇被命名为云南省文明村和文明小城镇。
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将社会管理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研究、同部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了“十二五”社会管理的目标和重点项目,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相得益彰。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规范了管理,完善了服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县呈现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上半年,该县实现生产总值85820万元,同比增长14.1%;现价工业总产值5031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4%;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9354万元,同比增长30.0%;财政总收入完成15080万元,同比增长76.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24.4万元,同比增长17.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35元,同比增长16.1%。
促进了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在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该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领导包案处理问题制度、干部下访制度、联合督导督办制度、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把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6月份,该县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公、检、法、司、森、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到各乡镇调研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并进行现场会诊,提出了解决意见,并强化了督查督办工作。上半年,基层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民间纠纷2295件,调处2250件,调处成功2118件,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为98%和94%。共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热难点问题5件,化解4件。县维稳办发出了关于拥翠医患纠纷、宝华花山与新街林权纠纷、宝华白竹大比村与小村的矛盾纠纷等社会稳定预警通知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