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 善做惠民事在创先争优中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7 09:00:26 点击率:69
【组织部长谈创先争优】
当好排头兵 善做惠民事在创先争优中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组织部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怎样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当好排头兵,有效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发挥表率作用,着力在开展活动中创先争优。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为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榜样。一要带头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组工干部。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每名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等各项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掌握熟练过硬的基本功。组工干部还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要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经济、科技、历史、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不断强化自己的知识储备,全面提高组工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带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密切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引导组工干部在解决当前组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创先进和争优秀,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以组织工作科学发展带动创先争优。三要带头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思路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
深入基层为民解忧,着力在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是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一要确定切合实际的主题和载体。各类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干部的岗位实际确定具体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把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细化成为民服务的具体内容,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尺,真正做到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有目标、争有方向,引导党员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近群众,多为群众解难题,多给群众送实惠。二要抓实服务承诺。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通过让党员把身份亮出来、把承诺的事情做起来等形式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切实开展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三要扎实推进结对帮扶。要通过送政策、送信息、送思路、送资金、送技能、送温暖等形式认真落实机关党员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先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党员结对帮扶群众的“三结对”活动,切实帮助困难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要注重宣传为民服务先进典型。要树立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正确导向,在创先争优中营造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
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着力在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中创先争优。一是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上让人民群众满意。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着力点,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统筹抓好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民服务站点的作用,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切实提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认可度。二是在选人用人上让人民群众满意。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在建设模范部门和打造过硬队伍上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为目标,以“三个一”学习实践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为主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树立组工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形象,大力提升群众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透明度。要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努力揭掉组织工作的神秘面纱,使各项组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组织工作,主动参与组织工作。要以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为载体,主动宣讲组织工作政策,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组织工作,努力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形象,切实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