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把好“七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6 16:24:12 点击率:105
近年来,祥云县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七关”,在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
把好提名关。全面推行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位空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干部个人、干部个人自荐提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与其他提名结果一致的,按照规定程序列为民主推荐人选。经县委充分酝酿,确定提名人选后,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到相关单位进行民主推,一年来提拔的28名科级领导干部均进行初始提名。
把好推荐关。扩大干部推荐中的民主,始终坚持在多数人中选人,让多数人选人的原则,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和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避免出现推荐干部不准,造成用人失误情况发生。
把好考察关。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中抽调党性强、遵守组织纪律的优秀干部参加考察工作,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工作队伍。为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每次考察前均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保证考察工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防止考察失实,做到实施考察前有方案、开展考察中守纪律、考察完毕后有报告。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方面的考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制度,要求被考察人选如实报告配偶及子女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组在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书面提出考察使用意见。
把好酝酿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向州委组织部报告干部调整配备方案,并邀请派员列席会议干部议题。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规定范围人员参加的干部调整配备酝酿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结合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意见进行酝酿,研究提出拟任人选。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均征求州委组织部意见,得到批复同意后,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对于双重管理的干部,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积极沟通、争取了解、达成共识,一年来共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任免干部10人次。
把好讨论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持做到不符合考察程序的不讨论、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坚持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方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通过的方式。在讨论研究时,县委主要领导先不发表引导性、结论性意见,让其他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之后,再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决定,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性、科学性。
把好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通过祥云电视台和《祥云实讯》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群众对拟任职人选的反映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坚持值班接听举报电话和接待来信来访,对于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了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一年来对拟提拔对象和晋升非领导职务干部均进行了任前公示。
把好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部分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四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为德才表现一般的,延长试用期;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年来对32名新提拔干部实行了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