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祥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的通告
作者:祥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8-02 16:07:32 点击率:29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和谐幸福祥云的热情,积极倡导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风尚,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祥云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活动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评选标准如下: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残、鳏寡孤独及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弱、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抢险救灾中,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信守合约;从事工作坚持优质服务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
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心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细心照顾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暖和谐,在家人、家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止,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到本乡镇党政办或本部门办公室,积极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建设和谐幸福祥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各乡镇、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祥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