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7 20:04:16 点击率:201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群众紧密团结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集中起来,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与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政治、思想、组织上加强对全县工作的领导,重点解决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工作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二是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完善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相关制度,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探索基层党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等民主权利实现的有效途径。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是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的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认真抓好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落实,研究出台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等制度,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畅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
四是提高党内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大由全委会投票表决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力度,健全和规范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委决策调研咨询工作,做好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提高决策水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征求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乡镇、各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决策评估。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党委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五是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发挥地方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自由主义,继续整治极少数党员干部乱猜测、乱议论、乱告状等不良风气。健全对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李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