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四措并举强化试用期干部管理
作者:罗远章 发布时间:2013-07-23 09:46:16 点击率:140
近年来,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漾濞县采取任前教育、结对帮带、跟踪管理、期满考核四项措施,做实做细试用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任前教育”提素质。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由县纪委负责人采取任前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签订《漾濞彝族自治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亲笔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进行任前警示教育和廉政知识考试,打好“预防针”。在此基础上,由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面对面个别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考察中了解到的不足,提出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建议和要求,使其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要。
“结对帮带”促成长。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新提拔的试用期干部结成帮带“对子”,在实际工作中帮助和引导他们转变角色,适应新岗位, 有意识地安排试用期干部参加“急、难、险、重”等中心工作,通过压担子、交任务,使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注重在思想上多引导、学习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和生活上多帮助,对工作上、思想上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干部,及时帮助,疏通引导,通过提醒、谈心、批评帮助等方法,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跟踪管理”评实绩。试用期内,由县委组织部对试用期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察,每季度与试用期干部任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试用期干部的日常思想动态、工作表现、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反映等方面的情况,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满后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对试用期干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工作表现欠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及时进行谈话,督促帮助其限期改正。任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对试用期干部的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对试用期干部的工作指导和鞭策,对试用期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促使试用期干部在实践中尽快锻炼成长。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试用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处理。
“期满考核”定结果。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其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在综合分析试用期干部日常表现、民主测评、期满考核情况的基础上,考察组对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评定,查找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认为不胜任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对个别表现不到位但不影响任职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