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06 14:27:27 点击率:83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大办发〔2012〕21号)精神,紧紧围绕走活干部这盘棋,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提高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从全州范围内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委组织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规范进人渠道,把好选人用人关,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培养选拔机制,着力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组工干部队伍,为不断开创大理跨越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3名,专业不限。
三、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熟悉和热爱组织工作,乐于奉献;
(二)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过登记,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性别、民族不限;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中共党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间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一定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州级机关各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各县(市)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由县(市)委组织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22日。
报名地点: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州级机关报名人员,报名时由考生携带填写完整并已盖章的报名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和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各县市报名人员,由县市委组织部统一将报名资料和报考人员汇总登记表报送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9759 联系人:尹智
《报名登记表》可到大理党建网(http://zswldj.yn.gov.cn/newZS/default.aspx?departmetid=3703)或网易邮箱:dlzwzzb@163.com(密码zzb666)直接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州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州委组织部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笔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当场命题进行考试、评卷,并以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组织。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在州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进行,由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选拔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本公告由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