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龙潭乡用“红色股份”钥匙开启集体经济发展大门
作者:韦雪峰 王金华 发布时间:2014-07-09 15:09:55 点击率:53
漾濞县龙潭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办法途径,用整合资源、先行试点、大胆探索、稳步推开的办法,在该乡富厂村和己路河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
组建机构,加强领导。龙潭乡党委、政府坚持把实施“红色股份”工程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农村党员群众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富民工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千方百计为党员群众搭建致富“金桥”。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富厂村和己路河村“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方案,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试点工作乡党委挂钩领导负责制;研究制定了《龙潭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工作实施办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乡通过会议、信息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集体经济“红色股份”的政策措施、管理发展等知识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全乡共发放“红色股份”宣传册2000多份,公开宣传信息50余条,全面提高“红色股份”相关信息的知晓率。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宣传,群众对开展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工作认可度高,对发展的葡萄产业有信心。
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为使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工作取得实效,乡财政、农综、林业等部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一定的项目扶持。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部门挂村联党建工作,县级部门积极为挂钩村出谋划策,调整产业,以集体经济“红色股份”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实现农民脱贫增收致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13年积极向州扶贫办汇报争取到6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结合适宜葡萄种植的海拔、气候条件,优先选取了富厂村和己路河村作为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村,分别投入资金30万元,在富厂村和己路河村党总支部牵头下,由富厂和己路河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通过集中购买种苗,群众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等方式,富厂村完成了葡萄种植312亩,共涉及农户123户507人,覆盖43%的农户和48.24%人口;己路河村完成葡萄种植306亩,共涉及农户116户498人,覆盖50.87%的农户和67.39%人口。葡萄苗已完成移栽,目前,长势良好。
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一是在富厂村和己路河村2个试点村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民主决策依法组建集体经济实体,集体经济实体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监督,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企业法人登记。二是通过与农民签订协议,制定“红色股份”专业合作社经营章程,明确“红色股份”的合作形式。三是认真进行资产评估,合理设置集体经济实体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规范股权设置和管理。四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合作社通过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形式获得资金和相关资产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村集体从获得的红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追加股本继续投入到农民合作社中,实现资本滚动发展,其余红利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用于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六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乡财政、农综和村委监督委定期对开展“红色股份”工作的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监督,确保股本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