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多措并举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14 10:11:32 点击率:47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建设一支熟悉基层党建业务、执行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具有较强致富和带富能力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永平县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专题培训”让村党组织书记品尝“营养大餐”。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县乡党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阵地作用,整合培训资源,以党建业务、政策法律、村级财务、农业农村、实用技术、矛盾纠纷调处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切实加大对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15场1480人次。同时,积极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专题培训。
“四条路子”让村党组织书记实现“有钱办事”。永平县走好“四条路子”,切实解决村级“空壳”问题。一是政策“铺”路。出台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设立了专项资金,2013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资金,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二是帮扶“指”路。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和乡镇领导挂钩联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制度。三是资源“活”路。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四是激励“促”路。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与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考核合格的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同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村干部从村级集体经济纯收益中提取5%作为奖励。截止2013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达2万元以上的村有12个,1—2万元的村有10个。
“五级联动”让村党组织书记做群众工作“找到方法”。建立省州县乡村信访“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流程图和规章制度上墙,搭建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让群众理有地方讲、难事有地方反映、问题有地方解决。目前,共建立群众诉求中心1个、群众诉求工作站7个、群众诉求点73个,安装群众诉求意见箱81个;共受理群众诉求361件,主要涉及土地问题78件、林权纠纷81件、家庭及邻里纠纷97件、教育医疗服务5件、惠民政策落实2件、拆迁问题2件、其它96件,现已全部办结。
“培植产业”让村党组织书记带领群众致富“大有可为”。扎实开展党员致富创业先锋行动,村党组织书记在烤烟、泡核桃、生态茶种植,生猪、肉牛养殖等产业发展中率先垂范,并将支部建在协会和合作社上,切实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党组织组建力度,积极为社员和协会会员提供资金、技术、信息、购销、加工等全方位服务,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出台新规”让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村干部“不再乏力”。为切实解决村干部值班纪律松懈,坐班不严格,群众到村办事见不到人,甚至有的村干部拿着补贴不干事等问题,永平县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约束、考评考核、激励与惩处、后备干部培养、免职或罢免”等7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村干部,乡镇党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暂停职务、免职或支持村民罢免其职务,破解了村干部履职不力,管理乏力等问题。
“待遇保障”让村党组织书记带领村干部“更有干劲”。一是提高经济待遇,使村干部有“甜头”。在省州发放补贴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使每个村干部的补贴每月不少于1650元。为在职在编的村干部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由县财政按实际缴费档次给予每人每年50%的缴费补助。二是提高政治待遇,使村干部有“奔头”。加大村干部政治激励力度,对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或连续两年被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村干部,由乡镇给予适当嘉奖。建立了在职村干部考录公务员制度,近年来,共从村干部中招录国家公务员19人,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6人,正科2人。三是改善办公条件,使村干部有“劲头”。先后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对全县73个村(社区)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村级办公用房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将村级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3万元和社区5万元的办公经费,有效改善了村(社区)干部的办公环境条件。
“谈话制度”让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更加用力”。建立了组织部领导分片负责与乡镇及下属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部领导通过开展随机调研,及时发现乡镇及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面对面的谈话方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乡镇党委及党组织负责人,督促乡镇党委及党组织及时整改,确保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阵地建设”让村党组织书记的凝聚力“更加巩固”。在加强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的同时,分步骤推进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编制了2014年至2016年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使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其中党员1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党支部有1间7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建成一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 县级财政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经费补助。目前,在270个村民小组党支部中,已建成活动场所9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