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一定三有”政策实现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
作者:谭宗华 段婷婷 发布时间:2015-04-08 10:23:15 点击率:92
近年来,永平县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载体,不断夯实农村党建。在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中,扎实推行“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的“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有效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定责权立规范,加强对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一是明岗定责。实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在相互协作的同时各司其职,做到岗责定人。二是严格考评。推行“双述双评”制度,即: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每年年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双向述职,接受乡镇党委的考评和群众代表的测评。三是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了《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约束、考评考核、激励与惩处、后备干部培养、免职或罢免”等七个方面作出要求,标准化管理村干部实现常态化。
(二)全面推行结构补贴制,实现“收入有保障”。 一是保障合理待遇。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开始,达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1800元,正职每人每月1700元,副职每人每月1650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干部报酬不低于本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二是加大补贴力度。建立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及分红制度,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村干部,探索实行年薪制。
(三)注重政治激励,实现“干好有希望”。一是搭建参政议政的舞台。注重在实践中发现、推荐那些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二是提供发展空间。每年设定一定名额,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同时,积极尝试从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办法,对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乡镇领导素质的村干部,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循序选任。
(四)完善养老机制,实现“退后有所养”。一是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在职在编的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村(社区)干部自行选定,由县财政按实际缴费档次给予每人每年50%的缴费补助。二是探索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村干部离任补偿制度,实行按工龄计算,以离任前的工资为标准,每个工龄补助1个月工资的村干部离任补偿机制。(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 谭宗华、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