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荣膺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13 08:19:21 点击率:21
永平荣膺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
近年来,永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卓有成效。今年10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永平县逐步建立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内容的保险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特别是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县人民政府给予7500元的一次性缴费补助;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全力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以参保人为基数,每年每人拨付5元工作经费,对村(社区)干部和残疾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形成了“多缴多补”的缴费激励机制,促进了试点工作出成绩、出亮点。
(作者 段先武 李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