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实行干部下乡据实刷卡交纳食宿费扎紧作风建设的“铁篱笆”
作者:杨国军 发布时间:2014-07-31 17:09:00 点击率:72
永平县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下乡蜻蜓点水、公款吃喝、玩风盛行、差旅费报销不执行或乱执行”等问题抓起,制定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交纳食宿费用规定,规范干部下乡行为,扎紧作风建设的“铁篱笆”。
一、明确交费标准,遏制“吃喝风”。规定下乡人员一律在乡镇或村(社区)食宿,不得上饭店、住酒店,按伙食费每人每餐早餐5元、正餐1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交纳给乡镇或村(社区)。因特殊情况、特殊工作需在农户家食宿的,必须据实向农户交纳食宿费,交费方式采取到当地乡镇或村(社区)交纳,由乡镇或村(社区)报账后兑补到农户,超支部分由下乡人员承担。
二、实行刷卡交费,消除“人情账”。投入27万元,在全县7个乡镇、73个村(社区)统一安装80台POS机,要求干部下乡须自带工资卡和其他银联卡,发生食宿费用一律刷卡交费,乡镇、村(社区)和农户不接受现金支付,有效解决了基层接待单位和农户碍于情面“不好收”,以及交纳费用打白条不好“报账”的问题。
三、凭卡报账考勤,堵住“虚浮风”。把POS机刷卡凭证作为干部下乡的报账依据和考勤“铁证”。 对未提供刷卡交费凭证的下乡工作人员,单位一律不予报销下乡食宿费用。同时,把刷卡凭证作为考评干部下基层调研的重要依据,通过登录“企业网银”查记录、提供刷卡凭证复印件等方式,印证干部下基层调研情况,堵住年底上报材料“编数字”、“掺水分”的虚假漏洞。
四、强化制度督查,提升“执行力”。强化制度执行督查力度,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两办”督查室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调研等方式到基层印证干部下乡情况,定期通报,对发现食宿不刷卡交费或享受超标准接待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约谈下乡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问责下乡人员及接待人员;对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宾馆、饭店大吃大喝,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