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六项举措”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作者:常绍泉 张云治 发布时间:2015-05-28 09:15:42 点击率:242
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永平县委、县政府将自然村村民自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初步走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村庄治理新模式,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抓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永平县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永平县进一步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19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研室,由县委农办、民政局、人大办、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试点工作。全县7个乡镇都成立了工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试点工作。
抓骨干培训。今年1月份,组织县乡领导共6人,参加了州委、州政府举办的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业务培训。3月12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龙门乡龙门村组织开展了由70余人参加的全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启动及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州民政局领导作了动员讲话,政研室、民政局、龙门乡党委分别就制度建设、选举业务流程、开展试点工作要求作了业务培训。通过县、乡、村层层宣传培训,目前参加培训业务人员累计达600人次。
抓宣传动员。为进一步熟悉相关政策,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平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材料》汇编400本,下发到第一批试点的龙门乡龙门村官庄、大麦地、大登坡自然村以及全县其他6个乡镇。同时,将全县制定下发的文件装订成《文件材料汇编》,下发全县7个乡镇。为进一步扩大知晓率,将村民“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县、乡、村各级通过报纸、电视、手机信息、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自然村村民自治的政策及意义,不断提高村民参与试点的积极性。
抓示范带动。根据《永平县进一步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方案》,全县7个乡镇分二批开展试点工作,第一批3个自然村,即龙门乡的官庄、大登坡、大麦地,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龙门乡工作组已驻村开展试点工作,3个自然村选举委员会已产生、各项选举办法已完成、选民名单已公布、三个选举日已确定,4项基本制度和2项专项制度已完成。截止5月25日,龙门村官庄、大麦地、大登坡三个自然村已选举产生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班子、村民监事会班子,为村民自治长期发挥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目前全县7个乡镇确定了试点的11个自然村,涉及试点村民小组27个,1262户,总人口3738人。11个试点自然村中,除龙门乡第一批开展的3个自然村外,其余自然村分别是:杉阳镇的新红、厂街乡大水井、水泄乡的母独子、龙街镇的桂新、北斗乡的新田,以及博南镇许家箐、七屯、山地8个自然村。同时,博南镇七屯村被确定为全村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的试点村。
抓责任落实。在试点工作中,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抓好本乡镇试点工作。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永平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乡镇有关工作的通知》,实行县级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试点村制度,由3名副处领导挂钩7个乡镇, 21名领导组成员挂钩到11个试点自然村,切实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高位推动试点工作。同时,永平县把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列入2015年度县域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抓经费保障。虽然县乡两级都筹措了一定的经费,基本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由于全县自然村基本无集体经济收入,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无误工补助、无个人报酬,全靠“两会”成员责任心开展工作,工作的长期、正常运转遇到严竣挑战。为此,永平近期将研究出台《永平县自然村村民自治“两会”经费筹集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甚至全州,找到破解“两会”无工作经费保障的难题。同时,积极探索自然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确解“无钱办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