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政法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5 14:00:19 点击率:32
永平政法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通讯员 李群峰)近年来,永平县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省州的充分肯定,政法工作呈四大新亮点。
一是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先进平安县”,继续被州综治维稳委申报争创2011年度云南省“先进平安县”。在“先进平安县”的创建工作中,永平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创建层次,确定了21个县级先进平安建设示范点,通过开展编辑一本平安画册、拍摄一部平安专题片、组织一场平安文艺汇演、开展一次平安主题演讲、创作一道平安颂歌、表彰一批平安创建的“六项工作”,采用民族法制法宣传打歌队、墙体彩绘等方式,形成全社会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得到省州肯定。永平县大力推广普洱市“三五”群众工作法,通过专题培训、典型案例教育、健全机制等方式,社会按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针对部分地区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接收社会矫正对象268人,解矫133人,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的肯定,并在《云南日报内参》刊载。
三是公、检、法各部门得到省、州主管部门的表彰。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会战”、“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全县公安机关共立案件545件,破获243起,受理治安行政案件356件,查处340件,查处率95.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0人,在全省率先实现清网下降率100%,永平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和自侦案件80件15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0件134人,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先进单位”。审判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529件,审执结522件,结案率为98.7%。县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四是一批影响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的等成功经验,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的激励机制,一批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1年,全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3件,办结486件,占96.6%,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95件,成功1837件,成功率为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