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临时救助“常态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3 09:10:10 点击率:28
民政局:临时救助“常态化”
为确保全县广大特困群众有饭吃、有病就医、有衣穿,从今年起,县民政局将开展常态化临时救助工作。
救助对象:辖区内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员)。
救助标准:对基本生活困难确需救助者,每户给予救助30斤大米、10斤油、10斤肉,特殊困难户视情况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现金救助每户每次不高于200元。救助对象的救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2次。
救助程序:救助人可拨打救助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民政局或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经乡镇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给予及时救助。
(作者 字正张刘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