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州级文明单位考评组到我县考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5 14:05:12 点击率:21
省州级文明单位考评组到我县考评
3月29日至30日,以州财政局调研员王安容为组长的省州级文明单位考评组到我县考评省、州级文明单位(村、小城镇、社区)。
考评组在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孙丽娟及县文明办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就我县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博南镇七屯村、龙门乡石家村等3个省级文明村、县政府办、永平县公路管理段、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3个州级文明单位、4个州级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小城镇(博南镇),2个州级文明小城镇、1个省州级文明社区进行实地考评。
考评组一行对照省州级文明单位的考评标准,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和走访调查,座谈反馈、发放测评表实地测评等多种方式,就各创建单位的组织领导、行业作风、道德风尚、人员素质面貌、环境美化亮化、科教文体事业、和谐稳定氛围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
通过考评,考评组一致认为我县创建省州文明单位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亮点频现,成效明显。申报创建的机关单位能够把创建工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形成创建合力,注重图书室、健身房建设和环境绿化,机关内部办公环境整洁、美观,工作有亮点。申报创建的乡(镇)村重视强化群众的思想教育,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群众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注重治理整顿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净化环境,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最后,考评组要求各单位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让群众理解文明创建工作的意义,改进工作方法发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以创建工作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的新农村,要探索有效经验,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吸引群众参与,提升创建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