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从“为谁做、谁来做、怎么做、做什么”入手全面落实“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
作者:县委四群办 发布时间:2012-05-08 08:44:39 点击率:9
永平县从“为谁做、谁来做、怎么做、做什么”入手
全面落实“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
永平县在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中,紧紧围绕“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理清工作思路,从“为谁做、谁来做、怎么做、做什么”入手,积极探索符合永平发展实际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了“四群”教育深入开展。
落实帮扶对象,解决“为谁做”的问题。把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与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根据群众的收入水平,分类制定帮扶措施,通过“两澄清、一落实”,不断提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澄清”即:一是澄清痴聋憨哑、孤寡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数。这一部分群众缺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切实加以关注,由各级政府和民政、残联、社会民间组织等部门负责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确保所有特困群众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二是澄清人均纯收入达3000元以上的农户数。这一部分群众暂不作为扶贫对象,但要纳入“四群”教育范围,由各级党委、政府在法律法规、道德诚信、村规民约、科学理财等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巩固好脱贫致富成果。“一落实”即:对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农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数,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行五年规划,分年实施,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帮扶任务,确保五年时间全覆盖。
选派帮扶人员,解决“谁来做”的问题。按照“全员参与,分年实施,人人有任务,户户有亲家”的要求,实行“总动员、大行动”,每年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党员和外来投资企业中选派1/5的干部驻村入户结对群众,做到“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在乡镇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由县处级党员领导或后备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并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原则上每村1名工作队员,优先选派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和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细化工作措施,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在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中,采取“挂牌、结对、帮扶、销号、奖惩”的方式,督促干部职工真帮扶、真投入,努力形成群众在一线联系、工作在一线落实、作风在一线转变、干部在一线培养的工作局面。一是挂牌。建立民情联系卡,注明联系干部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承诺事项等,在结对群众门口进行挂牌公开,让“谁联系谁”、“有困难找谁”、“怎么联系”等信息一目了然,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对。根据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贫困程度等情况,实行“四个联户”,即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由干部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干部与群众结成对子,分年帮扶,通过5年的轮换,使符合帮扶条件的群众都与干部结上对子,做到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锻炼干部。三是帮扶。联系干部按照“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帮扶对象在智力、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脱贫路子,提高结对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结对群众早日摆脱贫困,实现脱贫致富。四是销号。建立民情登记卡,详细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帮扶措施、承诺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等内容,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底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统计、农业等部门对干部深入群众、驻村蹲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进行考核,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完不成帮扶任务的不予“销号”。五是奖惩。将结对帮扶工作与干部使用、职称评定等相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公务员,在干部使用上优先提拔使用;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在职称评定上优先晋升职称。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帮扶效果不明显的人员,不得提拔使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明确工作任务,解决“做什么”的问题。选派干部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等六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把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结对帮扶的首要任务,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积极为贫困群众跑项目、争资金,帮助贫困群众解决资金短缺和住房安全难题,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二是把产业培植作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来抓,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按照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大力发展比较优势好、市场前景好的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带动贫困群众稳步增收。三是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脱贫致富路子,早日摆脱贫困、实现致富。四是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难、上学难、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等民生问题,使群众诉求能在第一时间倾听、回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设立领导干部公开接待日,县级各部门每月、各乡镇每周固定安排1天时间,专门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