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平县委关于李锡鹏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7 16:31:02 点击率:574
中共永平县委关于李锡鹏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关于继续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通知》(大办通〔2012〕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议2012年2月27日研究,决定:
李锡鹏 任中共龙门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陈永志 任中共博南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杨耀斌 任中共杉阳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魏荣芬 任中共厂街彝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常绍何 任中共水泄彝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林 芸 任中共龙街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王 新 任中共北斗彝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艳明 免去中共龙门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卢建雄 免去中共博南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杨洪林 免去中共厂街彝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汪自云 免去中共龙街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志华 免去中共北斗彝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此通知
中共永平县委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