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08:33:23 点击率:311
永平县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公告
一、征集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户籍在永平县辖区内的适龄青年。
(二)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青年。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三)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162cm以上,女青年160cm以上。其他条件按体检标准执行。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男青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前,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也可以直接到县征兵办公室报名。
女青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前在以下网址报名http//:zbbm.chsi.com.cn。
三、部队和政府优抚待遇
(一)部队现行待遇:服役期间军人的服装、医疗、生活、差旅费均由军队保障,入伍第一、二年度义务兵享受津贴,入伍满2年且晋升为军士的工资待遇标准逐年递增,优秀者可提拔为军官。
(二)优抚安置:1、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2、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三)县政府优抚标准:我县应征入伍青年家属可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同时义务兵家庭享受2000元/年优抚待遇;政府有关部门适时举办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招聘会,帮助当年退役士兵实现首次就业。
咨询电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72-6522455
举报电话:县监察局 0872-6522222
永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