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点面结合”铺就创先争优“阳光道”
作者:张树超 发布时间:2011-05-25 10:31:48 点击率:182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永平县按照县委“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永平、打造绿色强县、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点上经验、面上突破、整体推进、共建和谐”的思路,利用好示范点,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高标准定位,精心创建示范点。充分吸收借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抓实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厂街乡炉塘村党支部、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党总支部被确定为州级党建示范点,龙门乡石家村等28个党支部被确定为县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同时,永平县建立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党建示范点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结对联系党建示范点制度,明确了每名县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成员结对联系1—2个党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着力把党建示范点打造成为“树得起、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体现永平特色的示范点,使示范点成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建经验的交流基地、规范管理的示范基地、工作创新的探索基地。
高效能管理,严格考核树典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挂钩联系创建党建示范点,认真开展“帮助完善一个创建方案、开展一次调研、解决1-2个难点问题、开展一次点评、培育一个先进典型”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进行公开承诺,开展好点评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各乡镇、单位建立“一把手”抓党建示范点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努力把联系点培养成示范点。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示范点考核规定,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由组织部门逐级挂牌。对示范点挂牌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点进行复查,对工作明显退步、丧失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取消示范点挂牌资格,每年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中充实一批新的示范点。
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厂街乡炉塘村党支部的“量化承诺清单”,县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零距离服务”,老街社区的“民意会客厅”和“每月之星评选活动”等,这一些成功经验为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借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永平县树立起了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石家村党支部、七屯村党支部、阿林村党支部等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了示范点的引导、辐射、带动作用。
高质量推进,以点促面创佳绩。永平县把点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以点促面,在典型引领、辐射带动中创先争优。全县组织各级相关人员到示范点参观学习共43次。此外,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村村响”、手机短信平台等,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报道,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手机上有信息。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编印创先争优活动《简报》52期,设立宣传橱窗210块,标语1300多条,创先争优活动信息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等中央级媒体采用36条,《云南网》等省级媒体采用40多条,《大理日报》等州级媒体采用了61条。对县人民法院、龙门乡石家村、厂街乡炉塘村党支部和云南省十佳大学生村官罗锦涛、优秀党支部书记何怀应、产业带头人常永祥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社区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的成功推广,不断推动永平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点面结合整体推进铺就了创先争优“阳光道”,不但促进了永平县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方向推进,更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永平县生产总值完成173156万元,比上年增长12.6%;财政总收入完成19866万元,增长42%,增幅居全州第一,总量在全州排名从第11位上升至第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