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维西县招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15:22:08 点击率:229
为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完成好维西县2017年招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招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迪组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维西县招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维组通〔2017〕24号)文件,现对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本次招聘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我县每个村(社区)有一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优秀工作人员。全县计划招聘8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村(社区)户籍、能胜任工作,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择优招聘。如村(社区)内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无自愿报名人员的,要在乡镇报名人员多的村(社区)报名人员中宣传可报名到无符合条件或无报名人员的村(社区)应聘。
(二)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报名,由村(社区)汇总后报乡镇党委办公室。报名时各村(社区)要收集好报名人员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五)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0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岗位:以各村(社区)为报考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应为户籍在本乡(镇)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具体分配按照报名岗位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最高分录取。
三、资格审查
(一)审核相关材料,乡(镇)党委于2017年4月20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报名考生符合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在读的高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三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人员;
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人员名单确定后,乡(镇)党委将人员名单于4月21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的学历证书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公安局负责审核。
(三)确认考生资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其资格审查情况反馈各乡(镇),由各乡(镇)通知考生审查情况。
四、笔试
(一)在完成前期报名、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待就业大学生公务员考试时间节点(2017年4月22日)的实际,为保证报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经领导小组同意,各乡(镇)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10:00统一进行笔试,考试地点由乡(镇)安排。
(二)为确保此次招聘公平、公正、公开,村(社区)公益性岗位考试测试题委托云南省考试中心统一出题,根据各乡(镇)上报报名人数情况,统一由工作人员密封带往各乡(镇)考点进行考试。
监考人员安排情况。每个乡(镇)共安排2名县级监考人员,组织部1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考场、后勤及安保由乡(镇)党委负责。
(四)说明
1、本次笔试按每个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员比例不足的岗位,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党务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测试为主,以百分制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相关证明。
4、考生要按时参加考试,若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名单将入个人档案。
五、面试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为主;
3、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招聘
(一)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满为止。
(三)招聘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聘用人员公布第四榜。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招聘手续,并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
(四)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内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或其他原因解除聘用的,在3年内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法递补的,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临时递补办法。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考生笔试、体检及其它事宜由乡(镇)负责,如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妨碍招聘工作、扰乱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监督电话:0887-12380;咨询电话:0887-8627979。
(四)本公告由维西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维西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