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以“三严”启动2013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8 16:23:26 点击率:77
河口县以“三严”启动2013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对推动河口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县委组织部按照州委部署,坚持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全面启动2013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严明报告要求,扩大报告范围。我县按规定要求所有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同时,为全面掌握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基础数据和总体情况,继续将全县375名科级领导纳入报告人员范围,要求报告人员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子女与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通婚和从业等具体事项。
严格报告纪律,规范报告程序。一是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必须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将《报告表》呈送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本人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由所在单位负责收集,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集中报送。二是县委组织部指派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报告材料的受理、归档、上报等工作,对无故不按时报告、不规范填写的,及时对报告人进行提醒。
严把报告质量,注重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将对此次对干部报告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确保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作为选人用人参考、决策依据。对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引导领导干部做好整改落实。今后的工作中,将把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运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报告个人事项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报告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