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多个环节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4-05 18:05:23 点击率:176
河口县多个环节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为正确评价全县科级及以下层次干部的2011年度工作实绩,保证干部的纯洁性,在2011年度考核中,河口县采取“明口径、过三关、抓环节”的形式,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圆满完成。
明口径,确保操作一致性。去年年底,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县属各单位按通知精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在通知中明确民主考核程序,采取领导述职、全体在职人员民主无记名测评、公开唱票计票的方式开展。明确控制优秀比例、分类开展,采取考核优秀比例分职务控制,不得相互侵占,分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科级领导,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两个层次分别进行测评,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公务员数的20%。因部分单位人数较少,全部人数相加也达不到1个优秀名额,对这类单位允许确定1个优秀名额;如果全部人数按职务分开考核无优秀名额,而合并考核能够确定优秀名额,则采取合并考核的办法。明确纪律要求,要求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明确工作时限,对于不能及时开展的单位,做到电话追踪、及时提醒。
过三关,确保干部纯洁性。第一关票数关,对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优秀票不能超过实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不允许评为优秀等次,把干部职工的支持率作为选优评优的必要因素。第二关廉洁自律关,采取向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卫生和人口生育局、县委610办、县综治办分别征求了意见的方式,掌握干部在勤政廉政、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活动、经济责任问题、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情况,对于出现任何一方面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三关责任关,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规章办事、工作不力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抓环节,确保过程严肃性。严格审核材料,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分析,对于于不按程序开展、存在严重错误的单位,责令其重新按程序、要求开展,并完成材料的上报工作。强化层层审定,采取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科级干部、党群干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县委常委会审定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方式,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开展两次公开公示,即各单位通过单位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后,及时在本单位公开得票结果和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确保经得起干部职工检验;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会按程序审核审定后,对于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公示得票情况和结果,确保优秀等次人员经得起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