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开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普法考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7 15:55:00 点击率:24
河口县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开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普法考试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7日审议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州、县的要求,为了确保组工干部深入了解和运用条例,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河口县委组织部精心安排部署,于10月22日上午,积极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开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普法考试,考题围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所列内容进行,部内22名在职、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参加了考试。
通过这次考试,增强了组工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了组工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为今后做好本职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后璟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