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河口县开展巡视的公告
作者:河口县 发布时间:2015-04-24 16:50:59 点击率:193
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河口县开展巡视的公告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定于2015年4月25日至7月25日对红河州蒙自市、弥勒市、泸西县、元阳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红河县、屏边县9个县进行巡视。4月25日起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河口县开展对河口县的巡视工作,时间90天左右。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巡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河口县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内容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本次巡视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检查监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以及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同时巡视组将对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解。
三、工作方式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四、联系方式
意见箱设置地点:
1、省委巡视组驻地(新河湾酒店一楼大厅);
2、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一楼大门口;
3、河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山长青路华夏医院旁)。
电子信箱:swd10xsz@163.com
邮政信箱:红河州09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661399
联系电话:0873-3573389、13529001533
欢迎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云南省委第十巡视组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