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
作者:河口县 发布时间:2015-05-13 16:37:15 点击率:465
河口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云南省防洪条例》的有关规定,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汛期。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为做好2015年防汛抗洪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防汛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邓进秀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分管:罗冲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各乡镇第一责任人名单
河口镇人民政府:龙剑波 镇长
分管:李昊霖 副镇长
南溪镇人民政府:金 钊 镇长
分管:季 红 副镇长
桥头乡人民政府:杨光云 乡长
分管:李 聪 副乡长
瑶山乡人民政府:李 季 乡长
分管:盘开亮 副乡长
莲花滩乡人民政府:盘小军 乡长
分管:郑连明 副乡长
老范寨乡人民政府:李开祥 乡党委书记
分管:罗明国 副乡长
三、四个农场第一责任人
河口农场:瞿 馗 副场长(主持工作)
分管:梁茂松 副场长
南溪农场:黄 灵 场长
分管:叶培青 副场长
坝洒农场:李 跃 场长
分管:孔祥勇 副场长
蚂蝗堡农场:黄 林 场长
分管:白朝良 副场长
四、县内重点工程责任人名单
槟榔寨水库、老街子水库、马草冲水库、旱塘水库、界河治理工程、河口县新现河一、二级水电站、189水电站、桥头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防洪工程责任人:李智明(县水务局局长)。
河口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区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责任人:石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五、防治区责任人名单
冷水沟蓄滞洪区责任人:龙剑波(河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莲花滩乡防洪沟责任人:盘小军(莲花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多依河防治区:金 钊(南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各防汛责任人也是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汛期各责任人务必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公告。
河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