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五措并举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9-28 10:37:10 点击率:115
河口县五措并举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河口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在工作中,通过实施“用、提、建、引、促”五项举措形成合力,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认识,用干部。县委高度重视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考虑党政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上,坚持把这一工作作为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截止目前,我县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48%。全县党委工作部门中75%的部门配备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政府工作部门中84%的部门配备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加强培养,提素质。以建设创新型、实干型、知识型、专业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为目标,加快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搭建多种培训平台,多渠道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一是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内各级院校学习,通过学历教育,提高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二是积极创造条件,选送乡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参加中青班、研讨班等短期培训班。三是以党校为基地,多途径,举办少数民族干部短期培训班、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定期培训班。四是选派少数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到县属主要部门跟班学习,使少数民族干部熟悉多部门、多岗位、多行业的工作,增强综合领导能力,打造复合型、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党政人才。
强化选拔,建队伍。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及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有培养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及时发现优秀人才,随时调整不合适人选的办法,始终保持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2010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开展了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选拔了一批有潜力、优秀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充实到科级后备干部中。副科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52%,正科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43%,乡镇党政正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58%,为我县今后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提供了后备人才库。
拓宽渠道,引活水。按照《公务员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和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少数民族公务员、事业干部的招考名额和比例给予了适当放宽,拿出部分岗位来降低标准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事业干部。通过多年以来实施,我县少数民族干部呈逐年上升。截止2011年7月,我县党政少数民族干部总数占全县党政干部总数的44%;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总数占事业干部总数的50%。
落实纲要,促发展。今年,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并即将要出台《河口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在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划了今后十年我县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政策等,随着规划纲要的分解实施并落实,将会极大的推进河口县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