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实施“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6 09:47:03 点击率:68
河口县实施“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 河口县积极探索,全面实施“优秀学子奖励计划”,进一步激发青年人才求学的积极性,为河口培养、储备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保障。 纳入统一规划,实现管理制度化。2014年底,河口县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将“优秀学子奖励计划”纳入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明确提出凡考入第一批次录取本科的具有河口学籍户籍的优秀学子,县级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学费奖励。同时,明确了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县人才办派专人负责跟踪督办。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率。“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后,河口县教育局及时将政策传达到县高级中学,要求高级中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确保每位高中生人人知晓。对来访询问该事项的学生及家长,详细耐心地解释政策,对有疑问的,及时解答,并积极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宣传其他奖励政策,确保每一个优秀学子都能享受优惠政策。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放公平性。高考结束后,河口县教育局招生办根据当年考录情况进行统计,主动联系考生、学校了解核实具体情况,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只要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的,都不给予奖励。同时,河口县人才办派专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实地审核、筛查,确保奖励计划公平公正实施。通过认真核实,2015年对6名河口学籍户籍考取一本的优秀学子每人给予1万元的学费奖励。 (河口县委组织部 吴燕 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