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五项制度加强新农村指导员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9 16:39:39 点击率:26
河口县五项制度加强新农村指导员管理
河口县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中,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驻村指导员日常管理、学习、例会等各项制度,全方位加强管理,带领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驻村指导员做到不因领导调整而滞待、不因队员变动而削弱、不因工作忙碌而放松,实现了指导员队伍管理由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行为管理相结合方面的转变。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建立了驻村指导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各驻村指导员全年驻村时间必须在200天以上,每月详细记录工作、出勤等情况并按要求报乡(镇)新农队办备案,同时出台了《河口县新农村指导员考勤日报制》,随时掌握新农村指导员的动态,加强了对指导员在岗的管理。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要求各指导员在驻村中要虚心向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向农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指导员集中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场经济、农业科技、涉农法律法规等知识,并结合全县“四群”教育,对全县74名指导员统一发放民情记实簿;制定交流学习制度,由县新农队办组织,辖区内四乡两镇定期不定期举行交流学习活动,加深友谊,互相学习。
三是严格工作例会制度。规定县工作队总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队队长例会,各乡(镇)工作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指导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当月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是推行宣传奖励制度。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办公室积极为驻村指导员信息交流工作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通过编发简报、创建手机报、设立指导员QQ群和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张旗鼓宣传典型事迹、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及时反映指导员工作动态、传递上级工作信息,为指导员工作赢得社会广泛关注支持打下了基础。同时,出台了《河口县新农队及指导员工作新闻信息奖励办法》,明确各乡(镇)新农队办及驻村指导员上报被县委新农办采用编发的信息按每条20元给予撰稿者奖励。五是强化督查通报制度。县工作队总队、县委新农队办及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实行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驻村指导员按要求在岗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