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委组织部喜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1 16:58:38 点击率:63
河口县委组织部喜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河口县委组织部喜获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河口县委组织部自2012年成功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后,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把创建工作与谋划推动边疆党建、转作风、强素质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五个一”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组工干部的文明素质,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了单位的良好形象,确保全体组工干部能够享受创建成果。
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程。经过全体组工干部的共同努力,河口县委组织部被评为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河口县委组织部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到一个新高度,助推河口县创建第七批州级文明县城。
(河口县委组织部 钟开友)